云南省通報2025年食品接觸用紙包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據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2025年,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食品接觸用紙包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主要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況
食品接觸用紙包裝是指用于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紙制品和復合紙制品,以及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過程中直接接觸食品的紙包裝等。本次抽查的食品接觸用紙包裝包括:食品包裝紙、茶葉包裝用棉紙、食品包裝用淋膜紙和紙板、特定食品包裝用紙和紙板,主要檢驗項目有:定量偏差/定量、耐破指數、感官要求、熒光性物質、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鉛、砷、甲醛、總遷移量、微生物限量、產品標識信息等。抽樣區域覆蓋了昆明、昭通、曲靖等7個州(市),在34家生產、銷售單位抽查45批次產品,發現4批次不合格產品,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3-氯-1,2-丙二醇、定量偏差和產品標識信息。
本期通報僅代表所抽樣品批次的檢驗情況。
二、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有關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形成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閉環。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進一步強化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實行規范化、科學化生產,嚴把原輔材料質量關,嚴格控制生產工藝過程,重視產品的出廠檢驗,避免不合格產品進入銷售市場。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并實施跟蹤抽查和重點監管。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省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據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2025年,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食品接觸用紙包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主要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況
食品接觸用紙包裝是指用于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紙制品和復合紙制品,以及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過程中直接接觸食品的紙包裝等。本次抽查的食品接觸用紙包裝包括:食品包裝紙、茶葉包裝用棉紙、食品包裝用淋膜紙和紙板、特定食品包裝用紙和紙板,主要檢驗項目有:定量偏差/定量、耐破指數、感官要求、熒光性物質、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鉛、砷、甲醛、總遷移量、微生物限量、產品標識信息等。抽樣區域覆蓋了昆明、昭通、曲靖等7個州(市),在34家生產、銷售單位抽查45批次產品,發現4批次不合格產品,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3-氯-1,2-丙二醇、定量偏差和產品標識信息。
本期通報僅代表所抽樣品批次的檢驗情況。
二、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有關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形成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閉環。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進一步強化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實行規范化、科學化生產,嚴把原輔材料質量關,嚴格控制生產工藝過程,重視產品的出廠檢驗,避免不合格產品進入銷售市場。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并實施跟蹤抽查和重點監管。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省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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